抗癌靶向药,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
- 仁医小五
- 2019年6月13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“我病了三年,四万块钱的一瓶正版药,房子吃没了,家人也被我吃垮了。”这是2018年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中的一句台词,也是很多恶性肿瘤患者在用药后的真实写照。在价格高昂的抗肿瘤药物面前,有的人无奈放弃治疗,有的人则被迫“曲线救命”买仿制药,委屈着,为鱼肉,长夜如年,霜冷风寒。
一年过去,《我不是药神》的热度早已经慢慢褪去,当下的无关人士也渐渐离场,但对于国家战略决策者和整个医疗行业来说却有了新的变化:进口抗癌药零关税、国产仿制药逐个上市以及2017年7月和2018年10月在国家人社部和国家医保局的推动下,先后35种抗肿瘤药物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等等,一度让很多买不起药治疗的癌症患者看到了长期生存的希望。
018年10月1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《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》。
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邵元算了一笔账,她是RAS基因野生型转移性结肠癌患者,西妥昔单抗(爱必妥)是此类患者的首选药物,总生存期可提高8.2个月。以每两周注射8支为例,每支价格为4087元,在没进入医保目录前,意味着邵元治疗一个疗程就需要支付32696元,2018年进入医保后,若住院使用该药,报销比例为80%,个人只需付2486.40元(住院起付线另计),可节省30209.60元!
“我之前都是在香港买药,我最后一次去的时候,还对那里的医生说,现在我们内地有政策下来了,以后就不用再来你这里买药了。”就在邵元还满怀憧憬时,现实却狠狠泼了一盆冷水,不少癌症患者表示,不少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,反而在医院“消失”,开不到了!
阅读更多内容:
Comments